近日,盐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主任罗贵俊同志所作的《盐津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强化监督检查护航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这是盐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盐津县监察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监察监督保障。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监察监督,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要聚力各项监督贯通融合,提升乡村振兴监察监督综合治理效能;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建,推进标本兼治;要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提升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察队伍高素质专业化水平。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首次听取和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地方组织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监察法实施的积极探索和有力实践,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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